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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星期四

千萬理財品不翼而飛 民生銀行稱未簽任何理財合同

  • 發(fā)布時間:2014-08-08 09:02:46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針對客戶8000萬元理財產(chǎn)品“不翼而飛”的傳聞,民生銀行8月7日回應稱,民生銀行與資金提供人之間除存單質(zhì)押合同外,未簽訂任何理財及其他合同。

  民生銀行稱,由于湖北永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永福投資”)法人代表失聯(lián),可能造成該公司屆時無法歸還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為該公司提供個人存單質(zhì)押擔保的個別人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帖,稱他們在民生銀行的個人存款“不翼而飛”。

  民生銀行武漢分行回應還稱,發(fā)帖人系以個人定期存單質(zhì)押給該行,為永福投資在該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提供全額質(zhì)押擔保,未到期業(yè)務的存單仍然在該行質(zhì)押,不存在存款“不翼而飛”的情況。

  此外,民生銀行武漢分行還表示,永福投資與上述個人資金提供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約定金額、收益、期限,明確了由借款人直接支付給資金提供人借款利息,并約定以資金提供人個人的定期存單質(zhì)押給該行,為永福投資在該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提供全額質(zhì)押擔保,該行給永福投資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借款合同還約定,借款到期后,由永福投資用自有資金歸還銀行承兌匯票,從而釋放個人定期存單。

  民生銀行武漢分行認為,上述資金提供人與永福公司簽訂的合同表明,上述資金提供人系以個人定期存單質(zhì)押給該行,該業(yè)務中該行與上述資金提供人之間除存單質(zhì)押合同外,未簽訂任何理財及其他合同。

  民生銀行武漢分行還表示,將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嚴格執(zhí)行相關合同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協(xié)助上述資金提供人對永福投資的追索。

民生銀行(600016)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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