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院長稱宋城集團誣陷誹謗 宋城集團回應
- 發(fā)布時間:2015-08-19 10:13:1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李春暉
網(wǎng)站截圖
就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關于宋城集團以舞臺劇和官網(wǎng)“舉報”方式實施誣陷、誹謗事件應予追究法律責任的報告》一事,宋城集團18日在其官網(wǎng)發(fā)布聲明稱,懇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相關審判監(jiān)督職能,依法對本案件進行審查。
聲明全文如下:
對齊奇院長要求追究宋城集團法律責任的聲明
8月10日,我司執(zhí)行總裁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失職瀆職、干擾司法公正。在獲知中紀委受理后,8月11日,我司官網(wǎng)向社會公布了向中紀委實名舉報的事實,而并不是用舞臺劇和官網(wǎng)去“舉報”。我們相信國家,相信法律,也相信像齊奇這樣的高院院長是極個別的,所以我們才敢實名舉報。舉報是公民的一項憲法權利。憲法規(guī)定: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齊奇院長向最高院提交的報告,將我司向中紀委實名舉報這一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不僅定性為“誣陷、誹謗,不僅侵犯了本人的聲譽,而且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當屬情節(jié)嚴重,已涉嫌構成刑事責任”,而且以“一個共和國大法官”的身份“建議最高人民法院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嚴肅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種做法不僅未審先定性,還把個人上升到司法權威的高度,這與他“共和國大法官”的身份是極其不相符的。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司靜待組織調(diào)查并積極配合,同時懇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相關審判監(jiān)督職能,依法對本案件進行審查。
特此聲明!
杭州宋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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