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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再告加多寶索賠3億 被告稱自己沒有侵權

  • 發(fā)布時間:2015-12-21 14:39:02  來源:新華網(wǎng)  作者:洪雪  責任編輯:金瀟

  今天上午,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又一場侵權訴訟在大興法院開庭。原告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訴稱,加多寶(中國)飲料公司的外觀與王老吉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并無實質差異,足以使公眾產(chǎn)生誤解,索賠3億元。

  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寶已經(jīng)就侵害商標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訴由進行了超過15場訴訟,案件標的達30億元,其中比較有名的有“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案”、“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虛假宣傳案、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紅罐案”等。絕大多數(shù)案件以王老吉勝訴告終,個別案件仍在審理中。

  王老吉:加多寶包裝侵權索賠3億

  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起訴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3億多元。

  原告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訴稱,廣藥集團系“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利人,其產(chǎn)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為由紅色為底色、中間是三個豎排黃色楷書“王老吉”文字及輔助文字和配圖組成的整體。

  自1995年至2010年,原告及其前身曾將第626155號“王老吉”卷軸商標許可給香港鴻道集團以生產(chǎn)王老吉涼茶,后因原告與香港鴻道集團就商標許可合同發(fā)生糾紛,原告收回“王老吉”商標。

  廣藥集團認為,“王老吉”涼茶上的包裝裝潢為“王老吉”涼茶所特有。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未經(jīng)原告許可,從2012年6月開始生產(chǎn)、銷售標注“加多寶”字樣的涼茶,涼茶包裝圖案及排列組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與“王老吉”涼茶沒有實質差異,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

  原告認為,“王老吉”涼茶及其特有包裝裝潢所承載的巨大商譽因被告的持續(xù)不正當競爭行為而遭受了巨大損害,故起訴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3億元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100萬元,并判令被告在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及其官網(wǎng)上發(fā)布聲明,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據(jù)了解,加多寶公司一共有6家,包括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今天被告的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公司。

  被告:自己沒有侵權

  被告加多寶公司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jù),應予以駁回。

  被告表示,原告主張的知名產(chǎn)品名為王老吉涼茶,但據(jù)被告了解,在2011年年底之前,市場上存在的唯一的一個紅罐產(chǎn)品是加多寶公司生產(chǎn)的涼茶產(chǎn)品,“原告及其下屬公司在多個案件審理當中已經(jīng)承認,其所生產(chǎn)的紅罐涼茶和被告生產(chǎn)的涼茶均為不同產(chǎn)品。”

  “據(jù)此,可以清楚地表明,原告所主張的知名產(chǎn)品,并非原告及其下屬公司生產(chǎn)的。所以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直接被駁回?!北桓娲砣苏f。

  被告稱,現(xiàn)行法律中對知名產(chǎn)品的認定并不以商標的著名和馳名為條件。商標權及裝潢權是兩個獨立的權利,并非必須組合使用。原告所主張的權利均是以其商標權為依托,與本案的裝潢權無關。我公司使用紅罐產(chǎn)品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侵權?!霸鏇]有證明被告使用紅罐產(chǎn)品對其造成了任何損失,也沒有說明是如何計算得出的損失?!?/p>

  被告認為沒有侵犯原告的商標權,也沒有借用原告的商標用于商業(yè)宣傳、以謀取利益,不應支付原告賠償金及登報道歉。

  被告要求中止審理被法院駁回

  被告提出,本案應與此前的廣州中院的兩個案件的結果為依據(jù),也就是之前被稱為“紅罐之爭”的案子,目前兩起案件已經(jīng)上訴到最高法院,該案還在審理中,被告認為今天的本案應中止審理。

  對于被告提出本案應該中止審理的問題,法官表示,庭審前已經(jīng)就是否中止告知原被告,今日庭審再次說明,合議庭合議后表示,該案并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中止情況,因此被告中止審理的請求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

  相關判決

   “紅罐之爭”一審王老吉勝訴

  三年前,王老吉起訴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侵犯自己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這就是被業(yè)內稱為“紅罐之爭”的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索賠金額1.5億元。

  2014年12月19日,廣東省高院一審認定加多寶涼茶外包裝構成侵權,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歸屬王老吉,判決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兩家企業(yè)均上訴至最高法。

  今年6月,最高法就此案開庭審理,目前還未就此案判決。

  今年6月,王老吉對外宣稱,廣東加多寶僅為6家獨立運營的加多寶公司中的一家,目前市面上存在的大量加多寶紅罐侵權產(chǎn)品系其他5家公司生產(chǎn)。

  王老吉表示,為彌補這5家加多寶公司使用紅罐給王老吉品牌造成的損失,王老吉將對這5家公司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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