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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食品安全再多些“零容忍”

  • 發(fā)布時間:2014-11-24 14:5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青  責任編輯:時習

  據媒體報道,大興又發(fā)現了毒豆芽黑作坊,“泡藥”豆芽日銷20噸,賣往河北、山東等地。

  治亂當用重典,北京市食藥監(jiān)局公布的《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非常值得期待。

  據報道,這個從明年元旦開始執(zhí)行的辦法,將在食品藥品企業(yè)當中推行扣分制:被責令停產停業(yè)的,扣6分;食品藥品違法受到刑事處罰,一次扣12分。像開車違反道交法扣分一樣,滿12分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tǒng)”。

  入“黑名單”者,將受到8種信用懲戒,比如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yè)務;發(fā)布監(jiān)管公告并向社會公開曝光;不為其招投標、發(fā)股上市、從業(yè)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

  在食品藥品從業(yè)者當中建立“黑名單制度”,顯然是對公眾的健康、安全負責。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制造有毒害的食品藥品,所導致的惡果往往不像酒駕出事故那樣“立竿見影”,但可能會讓不特定的諸多人健康受損,而且因很多傷害是逐漸累積形成,受害者難以索賠,只能自己承擔病痛。

  因此,筆者認為,就像是酒駕一被發(fā)現就要扣光12分那樣,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也不妨多一些“零容忍”。

  如果是在生產、運輸等環(huán)節(jié)因為不慎而導致產品出現問題,可以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扣分,敦促其糾正。但只要食品藥品從業(yè)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為“主觀故意”而出現問題,就應該一次扣光12分,不管其后果如何。例如,明知某種添加劑屬禁止之列,卻為了利益而在產品中故意添加,那么一經發(fā)現就應該扣12分,并將其納入黑名單。

  以最嚴苛的法度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就可能徹底杜絕食品和藥品經營者可能存在的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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