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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竹添加“吊白塊” 西安男子生產有毒食品被抓

  • 發(fā)布時間:2014-11-17 13:54:00  來源:西安日報  作者:陳新  責任編輯:時習

  近日,灞橋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罪犯郭廣停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2013年9月,罪犯郭廣停在我市灞橋區(qū)承租部分廠房,以“富民豆制品加工廠”名義生產腐竹對外銷售。為節(jié)約生產成本、提高產品銷量,郭廣停于2014年2月開始,在生產腐竹過程中違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劑“吊白塊”,代替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增筋劑”,并將產出的成品腐竹分別包裝成“腐竹王”“原汁腐竹”等品牌對外銷售。2014年3月21日,該廠在生產過程中被灞橋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現(xiàn)場查獲。經檢驗,“吊白塊”水溶液、增稠劑及成品腐竹均檢出含有甲醛次硫酸氫鈉。

  罪犯郭廣停在生產加工食品過程中添加國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銷售獲利,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官綜合考慮郭廣停在接到公安部門電話后自動投案,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其罪行,屬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以來,灞橋法院已依法判處了4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罪犯余勝坤在生產豬頭肉過程中多次反復使用松香,情節(jié)特別嚴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6萬元;罪犯袁定學在生產豬頭肉過程中使用松香脫毛,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罪犯張明振、汪永超在生產豆芽中使用“無根豆芽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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